奥古斯塔大学与其他个人或实体之间的所有合同应由非盟法律事务办公室审查。这包括代表奥古斯塔大学作出的承诺资金、人员、设施、设备、财产或大学其他资源的任何协议。
有时用来指合同的其他术语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协议书、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备忘录、租赁、许可证、使用许可证和设备贷款。如果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策略的协商和执行。
在部门、院长和/或副校长级别进行适当的审查和签署后,协议应转交给法律事务办公室。所有协议必须附有适当的路由表格。请允许大约两周的合同路由,批准和签署。如果您对路由流程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临床合作协议和学生应用学习经验谅解备忘录应在由指定的大学签署机构签署之前由非盟法律事务办公室审查。如果您对这个过程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